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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公开年报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有关要求,市水利处以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贯彻市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探索和实践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水利处政务公开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利处积极研究部署,落实要求,针对行业特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日常执行办公室的二级工作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的三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结合实际,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认识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水利工作在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水利行业推行政务公开也显得更加重要。市水利处一方面组织学习中央、市委和市局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领会政务公开的主旨和任务;一方面也加强自身的学习,梳理、编印了《水利行业法规汇编》、《水利管理处制度汇编》等等。同时,狠抓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落实等;结合运用其他宣传手段,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政务公开在水利行业中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把监督检查贯穿政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实行限期整改。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一查到底。通过水务热线的转接、网络投诉等渠道,接受内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建立《上海水利信息网维护考评实施办法》,并对区县水利行业相关人员进行维护操作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阶段和年度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中,进行定性、定量的考评。

二、狠抓落实,促进公开

    水利处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河道(水闸)行业的特点,围绕水利处的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行业管理为抓手和平台,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拓展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水利处从透明、便民的角度,不断拓展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进门即公开。市水利处在进门口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显示政务公开信息,便利上门来访群众和工作人员随时自助查询、了解基本信息。

    二是编印公开便民资料。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编印了《上海市水利行业岗位规范》、《上海市水利行业服务手册》、《上海市河道保洁岗位规范》等手册,作为形成办事指南的有益补充。

三是加强网络载体的建设。根据上海市水务局的统一要求,对上海水务网涉及到的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对拟更新文件一一核实、删除、补充,并及时上报市局汇总。同时,加快市水利处内外两网的建设,已于下半年投入使用,并不断完善。上海水利信息网分党的建设、行业管理、防汛防台、信息公开、信息简报、统计报表等13栏目,将水利处机构与职能、工作纪律与监督电话、办事指南与咨询电话等内容网上予以公布。并专门设立咨询投诉栏目。上海市水利信息网920日开通,至11月上旬,共公开分布信息969条。

四是通过窗口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河道(水闸)行业最直接面对的就是来往的船民和沿河居民,水利处组织力量,积极进行行业指导,以政风行风测评和文明行业创建为契机,加大河道水闸等一线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告知办事流程,以及告知船民、市民涉水应知应会等宣传资料。

(二)明确公开内容,体现行业特色

为体现政务公开的公众性、公益性,水利处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挖掘公开内容、事项,并形成公开事项目录,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管理规范和规划计划方面,即:1、水利行业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2、水利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3、水利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4、水利行业的技术规程、定额、标准、指标体系等。

二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即: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防汛、涉及水利行业的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水利建设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三是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即:涉及水利行业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四是收费和服务方面,即:1、水闸收费依据、标准。2、服务项目及其服务承诺、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办事纪律等。

五是机构和人事方面,即:1、机构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2、水利处人员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七是拟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三、抓住契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

结合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和统一规划,进一步制定完善涉及水利行业的规范、制度、标准、指标、体系等,制定完善应对有关水利行业的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和危机管理水平,增强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按照“整理汇编、修订完善、起草拟定、调查研究”四个类别,目前已整理汇编38部,主要是已颁布实施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定额;11月份将完成中心城区河道航拍遥感图应用的基础工作,印制全市河道水系图、市中心城区河道水系图;年内将完成《沿河、跨河、穿河建筑物管理技术规范》、《星级水闸评定办法》、《星级河道评定办法》、《水利泵站维修养护定额》、《上海市设施粮田与设施菜田建设水利技术规范》等的编制;开展市管河道具体管理范围划定和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对水利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水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

二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进一步推进行业文明创建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水务系统列入政风行风测评范围,水利行业也作为政风行风测评的一个行业。水利处围绕履行职责、办事规范、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清正廉洁六项基本内容认真组织水利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加强三大窗口的建设。船舶过闸收费服务窗口实行5公开(名称、对象、依据、标准、程序),接受船民与社会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大力推广计算机收费,杜绝少收、漏收、多收、不收等不规范行为;水闸调水防汛服务窗口做到5告知(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有条件的水闸管理系统,提供航道潮位变化表;河道管理服务窗口实施5服务(面清、岸洁、有绿、设施完好、管理科学),努力做到5统一(警示标牌,保洁铭牌,工作服装,行业标识,船只的颜色、编号),形成整齐、醒目的行业外观形象,便于服务对象识别,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选择有效载体,在广大职工中进行文明创建、6项承诺实践的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对创建文明行业的知晓率、执行率,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率。召开水闸防汛调水、水闸通航收费、河道管理等窗口典型推进会,以典型引路,精心打造一批服务明星、服务品牌,不断扩大河道水闸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在职工群众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行业整体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今年25%的河道水闸窗口通过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的考核验收。

三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推行政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水利处成立起,就着眼于各种规章制度建设,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立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拒腐防变体系的重要内容,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目前,已制定了《市水利管理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市水利处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和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按照市局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水利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计划,并从制度、程序、台账和资金等四个方面认真开展 “四查四看”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结合政务公开,深化体制改革,初步理顺了市郊结合部排涝泵站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要求,开展了郊区基层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和职能、性质的界定的调研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郊区基层排灌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政务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水利处2名处长助理和副总工的任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均按照民主推荐、民主评议、考察公示、任前公示等各项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结合政务公开,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市局的要求和水利处的实践,汇编了水利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学习了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有效提高工作效能。

五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水利处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今年是新一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推进“万河整治行动”计划,加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提高水利行业的管理水平等是水利处的重要工作,也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水利处积极探索公开方式,将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治理和“万河整治行动” 计划等目标、内容以及完成进度情况在局政务网和水利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开展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千份问卷”调查,让社会、市民积极参与,了解新郊区建设中水利的需求;开展“百闸千人”安全月活动,调动行业共同参与,确保“六国峰会”期间水环境质量;开展“百日万人”河道保洁劳动竞赛活动,让社会、市民共同参与保护上海市河道水环境。主动加强与市民的沟通,接受社会的监督。与到访的市民代表、行风监督员促膝交谈,并定期将政务公开等各方面工作情况,通过编辑简报的方式,邮寄给市民代表、行风监督员,一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作为政务公开方式的有益探索,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领域延伸,接受社会的监督。至10月底,共接待群众来访50多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余件,处理水务热线投诉377件,全部负责任地予以办理,化解了大量矛盾。

四、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
  水利处要通过各种渠道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国家有关水利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布,将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予以公开。在水环境治理、水利规划计划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利资金管理、防汛防台管理、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等水利工作中,水利处要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等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2、政务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要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继续通过水务局电子政务网、水利信息网、新闻发布会或其他相关会议、新闻媒体、办事指南、触摸屏、水利简讯和其他形式公开水利政务,定期发布水利政务信息;加快水利政务信息化建设,逐步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 政务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水利处要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

  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保证政务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工作中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水利行风的范围,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接受人民群众评议。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部门或单位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推进水利处中心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即水环境治理工作、“万河整治行动”、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等工作,全力推进。在工作中不仅便民利民,而且主动热情,用心、用情服务。

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透明度。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行业的指标、标准、技术规范、定额和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水利行业管理框架,并网上公布;进一步优化“便民问答”栏目,编写水利行业便民问答,并网上公开;加强互动渠道建设,推出“关于上海郊区水环境面貌的网上评议”;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七个方面”的全部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将星级河道、星级水闸、河道(水闸)文明服务窗口的评定内容、程序、标准、办法以及全市“万河整治行动”计划的监理方案、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将水环境整治先进单位、个人以及优秀河道保洁员的评比标准、办法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水利处廉政勤政建设。

四是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水利处要建立考评、监督机制,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对窗口工作的考核监督、对重点公开事项执行情况的考核监督等,并加强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即发现即整改;设置意见箱、网上咨询和投诉、定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加大水利行业培训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巩固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O O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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